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整个旅游
过程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要由旅行社、导游、景区、酒
店、交通运输公司等多个经营主体完成,一旦某一方面的服务质量出现瑕疵,安
全问题便随之发生。 从目前的产业发展情况来看,交通事故、第三人侵权、行李
物品丢失、自由活动时间游客遇险、游客在酒店被盗或受伤等问题较为突出。 一
032第 一 篇 旅 行 社 经 营 篇
旦发生安全问题,旅行社往往被游客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追责。 应该说,
旅行社是整个旅游产业链的组织者、统筹者、营运者,指导其建立完善的安全保
障制度,平衡其收益与责任之间的内在关系,既是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基
础,更是确保整个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因此,研究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性
质,探讨旅游安全纠纷法律责任主体,指导旅行社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具有重
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