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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2023-12-11 信息编号:1329118 收藏
第 6 条规定明确了折扣的定义,即经
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 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
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
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
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见下图:
经营者(A)
(行贿人)
交易对方本人(B)
C 受贿人
折扣资金流向
交易资金流向
经营者 A 向交易对方本人 B 出售商品,同时交易资金从 B 流向 A,如果
A 对于该商品予以打折,那么折扣资金应当从 A 流向 B 本人,B 因此而得到
了优惠。 但是,在商业贿赂中 ,A 与 C 私下联合 ,使得交易资金从 B 流向了
A,但是其中一部分资金却以 “回扣 ”的形式从 A 流向了 C,B 因此而丧失了
优惠利益。 可以看出,商业贿赂不仅违法了正常的商业规则,并且对 B 的权
益造成了损害,通过这个分析就可以明确看出“折扣”与“回扣”的区别。
二、 “佣金”的概念构成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 7 条明确了佣金的定义,即经营
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
的,必须如实入账;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
报酬。 “佣金”产生于居间合同,《合同法》分则第 23 章规定了“居间合同”一节,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
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居间合同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报告居间,是指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的居间。 也就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
或要求,寻找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 第二类是媒介居间,是指居间
人受双方当事人委托,介绍订立合同或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联系,为其缔约
居中斡旋。 旅行社组织购物的活动比较符合“媒介居间”的构成要件。 《关于禁
049旅行社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百问答疑
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规定,作为中间人收取佣金必须“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经纪人管理办法》对经纪人资格取得、经纪执业人员、佣金收取等进行
了明确规定。 但是,许多旅行社并没有领取专门从事经纪活动的营业执照,也
没领取兼营经纪活动的营业执照, 且其工作人员亦没经考核领取经纪人资格
证书,因此是无法合法收取“佣金”的。
法条链接
《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诱骗旅游者,
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
游项目。 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
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 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
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的费用。
第五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给予或者收受
贿赂。
第一百○四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
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
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
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
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接受折扣、佣金的
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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