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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不同行为”不构成违规
    2023-12-11 信息编号:1329215 收藏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
第 四 篇 旅 行 社 合 同 履 行 篇 187旅行社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百问答疑
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一)旅游者拒绝参加旅
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二)旅游者存在
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 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
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 ”这条规定体现在“报价”中是指:对于旅行社自己所
招徕的游客不得实行不同的合同价格,除非旅行社提供了不同的服务。 否则依
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 54 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在“拼团”中每个旅行社所招徕的游客团款价格是
一致的,并不存在任何差异;所谓的“同团不同价”是不同旅行社之间的报价不
同所造成的。
  • “报价不同行为”不构成违约
    一个产品在不同地方卖出的价格不一样,只要符合物价法律规定,则属于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正如同样的矿泉水机场的价格必然高于小超市。所以说,旅行社的这种经营行为并不构成违约。实际上,一些旅行社赔偿...
    12-11
  • 在“拼团”出行中,团款不同而游客却享受了同样的 服务,对此是
    在“拼团”出游中,由于游客是在不同旅行社报名签约后由出团旅行社统一安排游览活动,所以会出现不同游客所负团款不同但却享受了同样服务的问题,旅行社在实际经营中也会经常遇到游客的疑问,对此笔者从...
    12-11
  • 导游能否只携带“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带团?
    我国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家旅游局或省级旅游局为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这个证书属于资格证,并非上岗证。《旅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
    12-11
  • 旅行社遗漏景点,游客要求“补游”是否能得到法律 支持?
    旅游过程中导游遗漏景点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共有5种,分别为:补救措施、继续履行、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其中,继续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12-11
  • 条第 2 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出发前3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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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行社遇到游客违约解除合同时,应当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
    1.采取退房、退票等积极措施防止损失过大,并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打给酒店的退房电话录音,联系航空公司退票的申请文件,与地接社的往来传真等。2.计算因游客违约退团的业务损失费,并保留相关证据,比如酒店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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