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性原料中的主要风险来源有疫病、 兽药、 饲料, 因为疫病具有传染性, 可
159复合调味料生产技术与配方
能造成大规模的疫病; 而兽药属于化学性危害, 一旦引入, 则很难消除; 饲料主要
是控制化学污染, 如牛奶中的黄曲霉毒素 M1就是因为奶牛吃了霉变的饲料中的黄
曲霉毒素 B1的代谢产物; 其他如致病菌等风险还可以在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表4-8
是关于动物性原料中疫病、 兽药、 饲料的管理规定。 另外, 针对具体的动物原料中
兽残限量以及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等安全性指标在相关标准中有明确规定。
表4-8 动物性原料相关法规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实施日期
主席令[2008]年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修正本) 2008.01.01
主席令[2007]年第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7.12.29
国务院令[2010]年第5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2010.04.24
国务院令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 2012.05.01
国务院令第404号 兽药管理条例 2004.11.01
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2010.03.01
农业部第168号公告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2001.06.04
农业部第220号公告 《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公告的补充说明 2002.09.02
农业部第176号公告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2002.02.09
农业部第193号公告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2002.02.09
农业部第235号公告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2002.12.24
农业部第278号公告 兽药国家标准和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2003.05.22
农业部第1519号公告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 2010.12.27
3. 植物性原料相关法规标准
植物性原料中的主要风险是农药残留、 重金属污染、 转基因和辐照, 其中农药
残留和重金属污染均属于化学危害, 一旦引入, 无法在生产环节消除, 因此必须在
源头进行控制; 转基因和辐照属于法规符合性的范畴, 从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 转
基因和辐照对人体并无危害, 但是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只要使用了转基因的
原料或经过辐照, 就必须根据要求进行标识。 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
物目录: 一、 大豆种子、 大豆、 大豆粉、 大豆油、 豆粕; 二、 玉米种子、 玉米、 玉
米油、 玉米粉 (含税号为11022000、 11031300、 11042300的玉米粉); 三、 油菜种
子、 油菜籽、 油菜籽油、 油菜籽粕; 四、 棉花种子; 五、 番茄种子、 鲜番茄、 番茄
酱。 目前国内辐照以香辛料中使用居多。 植物性原料相关法规标准见表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