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对于约定试用期的次数,本法有什么规定?
    2023-12-07 信息编号:1327901 收藏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
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与所有的劳动者都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这至少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
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约定试用
期。已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虽然解除了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
已经了解了该劳动者的人品与基本劳动技能,再次招用,不能
试用。
(二)已经过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岗位发生
变化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其原因在于岗位变化与劳动者人
品和基本劳动技能无关。
(三)已经过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解除,不
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劳动者
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曾经解除,用人单位依然招用该
劳动者,说明用人单位认定该劳动者可以胜任工作。40
劳动合同法问答
(四)已经过试用期,劳动合同续订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
位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条件再续延劳动合同期
限,则不需也不能约定试用期。
(五)已经过试用期,劳动终止后一段时间,用人单位再次
招用劳动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劳动者在用人单
位又工作一段时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已经足够了解,而为用人
单位所了解的劳动者人品和基本技能是比较稳定的,不会轻易
变化,所以无需再次试用。
  • 如何确定试用期?
    (一)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全面考察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1.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12-07
  •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如何处
    (一)重新协商。《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
    12-07
  •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以上各项约定条款仅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12-07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即注册登记时所登...
    12-07
  • 劳动合同共有几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合同文本至少应一式两份。...
    12-07
  •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是什么关系?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两者的起始时间也不一定相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12-07